後記

 

  好的,我承認我爛尾了,或許從我打算改變結局開始就失控了,這幾天我瘋狂地只想硬把這一個故事結束,因為這個故事很痛苦。

 

  其實我是一個只相信愛情的人,要我寫出一個不是愛情至上的故事好難,或許我太在乎這一篇會給人什麼感受,以至於我丟掉了太多我本來預計要寫進故事的伏筆。

 

  對於赤西的部分我最後不想多描寫什麼,因為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去揣測他的心情了…

 

  本來想藉著這故事寫一些我對偶像的看法,不論寫完之後別人會如何看我,因為我始終相信螢光幕上都是娛樂產業,他們用盡全力帶給我們的娛樂,我敬佩。

 

  或許…或許有機會我會想要將這篇故事修改一番…或許,嘛,算了,人生沒有或許這種事情(笑)等我動筆了再說。

 

 

  如果看了很失望,請不要告訴我(笑)因為我已經很難過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527於2012.02.16

 

 

 

第二次的後記

 

  其實我並沒有做很大的修改,只有在開頭跟結尾的多加了一些描述,原來還想過整篇砍掉重來,但想想還是算了,或許這一篇就適合這樣淡淡的帶過去。不需要我再撒什麼狗血了。

 

  我還是秉持著相信這是娛樂產業的觀點下去寫,所以不管真實世界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只能做的就是接受。因為我們只是喜愛包裝過後的他們。

 

  所以整篇我還是沒有做太大幅度的修改,我只是自我滿足而已。看過的人可以不用再重看一次了,真的。

 

  本來起點就只是為了自己,所以不管我怎麼寫應該任何人都不能有怨言才對(笑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9527於  2012/06/21 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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